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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莊子  集解

王先謙宣統元年 1909

 莊子集解  簡介

清王先謙撰。清人註解莊子者,有博採眾說以詳解,有不盡依舊注而附己見。集眾者難免繁冗,附己意者有違原旨。王先謙作莊子集解,熟悉舊注,參合諸說,互推短長,擇其善解而錄,取文從簡,避免繁雜冗長。上自司馬彪注,下至俞樾、郭慶藩之言,都予以斟酌採擇。對於陸德明音義,列句讀異文錄入較多。書中訓詁義理並用,隨文所適而標註。後世學者對此書較爲推重,認爲此書既收前人研究成果,又有各家考證之文,使後世學者研究莊子,讀一書而知眾家言。雖然他以一人之見而定取捨,未免有不當之處,但對於一般學者來說,可有啟蒙作用。所以此書與郭慶藩莊子集釋並行於世,於眾多注本之中皆流傳深遠。現存湖南思賢書局本1909、民國間上海商務印書館排印國學基本叢書本,還有中華書局重印本1954,以及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本。

文本來自開放電子本,統合了陳林群先生及中華書局點校本沈嘯寰先生所注校記。

 凡八卷 三十三篇 總 目 

test 帛書作tested。

雜篇

說劍第三十

校對中

昔趙文王喜劍,釋文司馬云:惠文王也,名何,武靈王子,後莊子三百五十年。洞紀云:周赧王十七年,趙惠文王之元年。一云:案長曆推惠文王與莊子相值,恐彪之言誤。劍士夾門而客三千餘人,日夜相擊於前,死傷者歲百餘人,好之不厭。如是三年,國衰,諸侯謀之。太子悝患之,俞云:惠文王后爲孝成王丹,則此太子蓋不立。募左右曰:孰能說王之意止劍士者,賜之千金。左右曰:莊子當能。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莊子。莊子弗受,與使者俱往見太子曰:太子何以教周,賜周千金?太子曰:聞夫子明聖,謹奉千金以幣從者。夫子弗受,悝尚何敢言!莊子曰:聞太子所欲用周者,欲絕王之喜好也。使臣上說大王而逆王意,下不當太子,則身刑而死,周尚安所事金乎!使臣上說大王,下當太子,趙國何求而不得也?太子曰:然。吾王所見,唯劍士也。莊子曰:諾。周善爲劍。太子曰:然吾王所見劍士,皆蓬頭、突鬢、垂冠,釋文將欲鬭,故冠低傾也。曼胡之纓,司馬云:謂麤纓無文理也。短後之衣,釋文爲便於事也。嗔目而語難,釋文難,如字,艱難也。勇士憤怒積於心胸,言不流利也。王乃說之。今夫子必儒服而見王,事必大逆。莊子曰:請治劍服。治劍服三日,乃見太子。太子乃與見王,王脫白刃待之。莊子入殿門不趨,見王不拜。王曰:子欲何以教寡人,使太子先?成云:使太子先言於我。曰:臣聞大王喜劍,故以劍見王。王曰:子之劍何能禁制?曰:臣之劍,十步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俞云:十步之內,輒殺一人,則歷千里之遠,所殺多矣,而劍鋒不缺,所當無撓,極言劍之利也。行以劍言,非以人言。王大悅之,曰:天下无敵矣。莊子曰:夫爲劍者,示之以虛,開之以利,後之以發,先之以至。願得試之。成云:忘己虛心,開通利物,感而後應,幾照物先,莊子之用劍也。王曰:夫子休就舍,待命令設戲請夫子。王乃校劍士七日,死傷者六十餘人,得五六人,使奉劍於殿下,乃召莊子。王曰:今日試使士敦劍。郭嵩燾云:魯頌敦商之旅,箋敦,治也。莊子曰:望之久矣。王曰:夫子所禦杖,長短何如?成云:禦,用也。案:杖,持也。曰:臣之所奉皆可。然臣有三劍,唯王所用,請先言而後試。王曰:願聞三劍。曰:有天子劍,有諸侯劍,有庶人劍。王曰:天子之劍何如?曰:天子之劍,以燕谿、石城爲鋒,齊、岱爲鍔,釋文燕谿,地名,在燕國。司馬云:鍔,劍刃。一云:劍棱也。成云:石城,塞外山。此地居北,以爲劍鋒。齊國、岱嶽在東,爲劍刃也。晉、魏爲脊,周、宋爲鐔,成云:鐔,環也。晉、魏近乎趙地,故以爲脊。周、宋近南,故以爲環也。韓、魏爲夾,司馬云:夾,把也。一本作鋏,同。一云:鐔,從棱向背;鋏,從棱向刃也。包以四夷,裹以四時,成云:懷四夷以道德,順四時以生化。繞以渤海,帶以常山,遠統北海,近帶北嶽。二句應在包以四夷上。制以五行,論以刑德,刑,罰;德,賞也。皆以劍言。古人有劍論。開以陰陽,持以春夏,行以秋冬。長養,則持而不禦;秋冬肅殺,故行用之。此劍直之无前,直,當也。舉之无上,案之无下,運之无旁,上決浮雲,下絕地紀。此劍一用,匡諸侯,天下服矣。此天子之劍也。文王芒然自失,曰:諸侯之劍何如?曰:諸侯之劍,以知勇士爲鋒,以清廉士爲鍔,以賢良士爲脊,以忠聖士爲鐔,以豪桀士爲夾。此劍值之亦无前,舉之亦无上,案之亦无下,運之亦无旁,上法圓天以順三光,下法方地以順四時,中和民意以安四鄉。成云:四鄉,猶四方。此劍一用,如雷霆之震也,四封之內,无不賓服而聽從君命者矣。此諸侯之劍也。王曰:庶人之劍何如?曰:庶人之劍,蓬頭、突鬢、垂冠,曼胡之纓,短後之衣,瞠目而語難,相擊於前,上斬頸領,下決肝肺。此庶人之劍,无異於鬭雞,一旦命已絕矣,无所用於國事。今大王有天子之位,而好庶人之劍,臣竊爲大王薄之。王乃牽而上殿,宰人上食,王三環之。成云:繞食三周,不能安坐。莊子曰:大王安坐定氣,劍事已畢奏矣。於是文王不出宮三月,劍士皆服斃其處也。司馬云:忿不見禮,皆自殺也。


原作,據正文文義改。



 凡八卷 三十三篇 總 目 


參考版本

原本: 莊子集解 王先謙 清 宣統元年 1909

底本:莊子集解中華書局重印本 1954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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